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解除后甲方的搬迁费用自己承担,如有损失,损失自负。
物流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存货方): 协议编号:乙方(保管方): 签约地:石家庄市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保管等物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租用乙方 第 号库房,面积 平方米,用于储存 商品,并委托乙方提供仓储、保管、装卸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分拣、包装、流通加工、运输配送等服务,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协议期限
1、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另行磋商续约事宜。
三、费用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1、仓储费: 按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日(月),不足一月按整月收取;
2、管理费: 按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元/日(月);
3、装卸费:
(1)入库、验收、码垛合计收费: ;
(2)出库、理货、装车合计收费: ;
(3)火车到达收取下站费: 元/车皮(不含入库、码垛);
(4)商品搬倒费: ;
4、其他收费: 。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乙方同意,甲方租用面积可临时增加,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或未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就实际增加的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日向甲方收取仓储费,其他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标准收取。
四、商品验收内容及标准
1、甲方商品火车到达的,铁路运单应填写:①到站:石家庄;②收货人: ;③专用线: 。乙方收到货物应按铁路运单或送货单确认的货主与甲方联系,及时组织入库验收。因错填收货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商品入库前,应向乙方说明储存商品的性能及保管条件,特殊保管条件及措施是: 。
3、甲方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位置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以书面形式核对收货;如发现原残及外观质量、数量不符等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或乙方根据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办理。入库明细以正式验收通知单的实收为准通知甲方。
4、乙方负责对商品进行计量验收,计件验收以成件外包装无破损、未开箱的件数为准,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
5、乙方验收货物时,只负责验收单据注明的信息与货物外包装标明的信息相一致,不对包装内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负责。
五、商品出库手续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库凭证的标准样本及印鉴备案,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甲方没有标准样本,则甲方以预留印鉴作为出库通知的依据;如提供标准样本,则样本内容要求书写工整,印鉴字迹清晰,签字、印章完整。标准样本如有变更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注明新样本启用时间。样本变更应及时进行调换,否则,如因调换单据不及时,产生的错发、延迟发货、货物未发出以及其他因出库凭证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商品到货后,乙方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与标准样本相符的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单上的内容要求书写工整,数量书写规范,印鉴字迹清晰,签字、印章完整。如与样本不符,字迹、印章不清视为无效凭证,乙方有权拒绝发货。甲方所开据的出库单,应明确标识有效期限,逾期乙方有权拒绝发货;若甲方不明确标识有效期限或标识不清,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3、任何“白条”或口头通知一律不予办理出库手续,甲方人员或甲方委托的提货人不得以此为借口损害乙方信誉。甲方传真件发货是否有效 (有/否)。传真发货的必备条件:凭提货单传真件发货时,必须加盖甲方的预留印鉴;同时甲方在传真件上注明提货车号或提货人及身份证号,或提供提货委托书(介绍信)以备保管方核对。出库通知单原件后补的,甲方应于发出传真后 日内及时将出库通知单原件送达乙方,由乙方归档;只以传真件发货,出库凭证原件不送达乙方的,传真件作为原始出库凭证,乙方不承担因传真件被伪造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协议期内,甲方无论存放商品与否,均须在每月五日前主动到乙方结算当月仓储费和管理费;入库和出库等其他费用乙方按照单据记录的数量向甲方收取,会同下月仓储费和管理费一并结清。月末未交者,逾期每日收取所欠费用5‰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储存的商品必须与协议标明的一致,若协议约定与甲方实际储存商品不一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3、出入库凭证不得直接转让或抵押,若甲方商品需要转让或抵押时可到乙方办理正式仓单。
4、甲方贵重物品入库前应提前声明,如实填报价值。如所存商品存在损耗,则双方约定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在此范围内的损耗,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有约定的,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
5、为确保商品安全,甲方非检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库房,并服从乙方管理。
6、甲方应教育本方人员或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乙方的安全保卫、消防、出入库等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吸烟及携带火种进入库区,看护好自己的物品,否则损失自负;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因故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签署的入库凭证必须有理货员签名和加盖乙方的印章,方为有效,二者缺一不可。
2、乙方提供安全、有效的仓储设施,负责商品的接收、入库、码垛、保管、出库,并协助甲方盘点和对帐。
3、乙方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商品进出库装卸服务。若夜间大宗提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及时做好出库安排。
4、乙方按甲方合理要求,提供及时、准确的相关报表服务。
5、乙方库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若甲方实际存放上述危险品,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乙方负责妥善管理甲方所存商品,确保商品安全,属于乙方搬运或保管中出现的残损、差错,乙方根据甲方商品受损程度按照出厂价进行合理赔偿。
7、甲方拖欠仓储、管理及装卸等费用时,乙方停止为甲方办理出库手续和相关服务并留置商品;2个月期满后,甲方仍未交清全部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变卖留置商品,以抵偿甲方所欠费用。由此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8、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不支付乙方当月应交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甲方相当于一个月仓储费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或动物破坏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
2、在协议期限内,由于特殊原因,如政府规划、乙方经营规划调整、租赁物拆迁等,使协议难以履行的,乙方可解除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满一个月协议解除(不视为乙方违约)。解除后甲方的搬迁费用自己承担,如有损失,损失自负。
3、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应在10日内搬迁完毕,腾清租赁场地,并支付搬迁期间的仓储、管理等费用。否则,乙方可双倍收取自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至搬迁完毕止的仓储、保管等费用。超过20日仍未搬迁完毕的,视为甲方放弃租赁物内商品的所有权,所留商品归乙方所有。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出现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签约地人民法院。
6、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并履行的,则本协议继续有效,但期限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随时提出终止协议,但应提前7天通知对方。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制定一份物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运单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
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货物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托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合同可以一次签,期限签长一点,但运单必须每次都有,以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没办法证明货物是你的,条款供参考,有需要修改的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改动。